F-1续签有两种方式:面签和递签。本文介绍两种方式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。
F-1续签分两种情况:第一种是面签,流程基本和首签一样;第二种是递签,即免面签。
面签
F-1续签的流程和首签流程一样。需要注意的是,填写DS-160表格时,上面的信息要和首签的DS-160保持一致。
递签
适用人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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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有过美国签证和赴美记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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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为中国公民或居民且在中国境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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续签同类型的签证;若为F-1签证,申请人必须继续就读上一个F-1签证注明的学校和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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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签证失效不超过12个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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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原签证时在14岁及以上,并且登录过指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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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签证由中国使领馆或香港总领事馆签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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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签证必须获得互惠政策中规定的最长有效期(F-1为5年)。
申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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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(有效期必须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6个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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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S-160表格确认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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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的签证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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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照片(2英寸的彩色正面证件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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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签名的免面签确认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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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过去和最新的I-20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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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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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导师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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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陈述(包括教育和工作经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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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成绩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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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可提供学习证明的支持性文件
申请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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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DS-160表格,完成后打印确认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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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网申系统预约,回答相关问题,系统将自动评估是否符合免面签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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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符合要求,支付签证费,打印免面签确认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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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所有申请材料放入信封交给中信银行营业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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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接收护照的取件地点,也可选择EMS专项送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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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存中信银行的递交回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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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信银行会将你的文件转交到大使馆/领事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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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文件和护照可以领取时,会收到包含追踪号码(Tracking Number)的邮件。
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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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免面签申请并不能保证签证的签发。如果签证官对材料有疑问,或希望当面确认某些信息,申请人仍需要前往领事馆进行面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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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含美国签证的护照已经遗失,无论该签证是否仍然有效,都无法使用免面签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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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DS-160时,根据所在地填写领事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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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面签领事馆的受理领区:
- 美国驻华大使馆: 北京、天津、甘肃、河北、内蒙古、宁夏、青海、山西、山东、陕西、新疆、重庆、贵州、四川、云南、西藏
- 广州总领事馆:福建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
- 上海总领事馆: 上海、安徽、江苏、浙江
- 沈阳总领事馆: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
- 武汉总领事馆: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江西